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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特产-右卫土豆

   日期:2024-04-26     来源:美滋滋特产网    浏览:92    评论:0    
核心提示:右玉县特产-右卫土豆右卫土豆,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右玉县位于山西省的西北边陲,为古北方要塞。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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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特产-右卫土豆
右卫土豆,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右玉县位于山西省的西北边陲,为古北方要塞。县域属沙质土境,出产的土豆个大。右卫土豆薯皮呈白黄色、薯肉淡黄色、薯块呈椭圆形、煮熟后口感干面香甜,气味芳香 。
202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右卫土豆”实施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土豆也叫山药蛋、马玲薯,花儿呈白红或紫,块茎可供食用,属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是全球第四大重要的粮食作物,仅次于小麦、洋山竽等。右卫土豆(晋薯16号)单个长约10~18厘米,直径10~12厘米左右,重约250~500克,薯皮呈白黄色,薯肉淡黄色,薯块呈椭圆形,煮熟后口感干面香甜,气味芳香。
历史渊源
2005年,右玉县右卫镇推广土豆等蔬菜种植,年人均收入1734元,其中就有1156元是依靠土豆等增收的,占人均收入的2/3。实施“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引导企业右卫镇投资600万元建起了年加工能力15万吨土豆淀粉厂。农民土豆销路打开,促进大力发展土豆生产 [7-8]。
2011年,右玉县通过“一村一品”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让当地土豆种植户的利润留到农民手中,引导企业创办农副产品批发公司,形成了土豆“种、销、储一条龙”经营,累计投资900多万元,建起了专门储存土豆的恒温库、冷冻库和土豆交易市场。
2016年,右玉县土豆专业合作社项目被列入朔州市“农业科技推广示范一类”项目计划,为扩大生产提供动力。
2021年7月19日,朔州新闻网报道,右玉县野场村逐步形成了以土豆种植及原种繁育为产业支撑的“一村一品”特色农业经济。几年时间,土豆种植加工产业辐射白头里乡及周边的杨千河乡等4个乡镇20多个村。
生产情况
2019年,右卫土豆种植面积是3333.33公顷,产量10万吨。
产品荣誉
202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右卫土豆”实施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右卫土豆地理标志地域范围内的右卫土豆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右卫土豆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生产和使用标志,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右卫土豆”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结合标注形式。
标志使用规定
右卫土豆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右玉县古风土豆种植协会 [2]”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中国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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