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华中特产  华东特产  华南特产  北特产  西南特产  东特产  山东特产  湖北特产  四川特产  西北特产 

瑞昌市特产-瑞昌山药

   日期:2023-10-20     来源:美滋滋特产网    浏览:135    评论:0    
核心提示:瑞昌市特产-瑞昌山药瑞昌山药,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瑞昌山药与其他地方的山药不同,有茎肉洁白、组织
QQ浏览器截图20231020091705
瑞昌市特产-瑞昌山药
瑞昌山药,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瑞昌山药与其他地方的山药不同,有茎肉洁白、组织细密、质糯清香、久煮不糊的特点,在清代作为皇室贡品,是宫廷御宴“拔丝山药”的指定原料,已有500多年的种植历史。1996年,有关专家研究认为,在全国80多个山药品种中,瑞昌山药品质最优,其外观形色、口感风味、营养成分及保健效果都处于前列。江西农科院检测中心曾对瑞昌山药和淮山药的成分进行了检测,瑞昌山药与淮山药相比,水分含量更少,淀粉和铁的含量更高。
2010年04月0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瑞昌山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
“山药”别名山芋、薯蓣、苹茹等,是滋补佳肴,炒、爆、溜、汤等多种烹调方法均可。
瑞昌山药个头适中,皮色浅棕黄,光泽鲜亮,是山药中的极品,当地百姓习惯称之为“真山药”。瑞昌山药适应性强、品质优、耐贮存,块茎长棒形,表皮淡黄或浅棕黄色,长25—60厘米,粗3—7厘米,上部毛孔多,须根密,一般长5—7厘米,多呈水平方向生长,中下部表皮光滑,毛孔较稀,须根少而短,毛孔下陷。颈部灰棕色,长约8.5—12.8厘米,粗0.8—1.5厘米,密生棕褐色细根。肉质洁白,组织细密,粘液多,烹调时久煮不糊。无明显缺陷、机械损伤、斑痕、萎缩、腐烂、异味和病虫害等。
内在品质
瑞昌山药其块茎含淀粉16%、蛋白质2.7%、脂肪0.2%、碳水化合物14%、维生素C5毫克/100克、皂甙50微克/100克,以及消化酶、胆碱、碘质、钙质和多种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 
药用价值
瑞昌山药作为蔬菜,营养丰富、美味可口;作为药材,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神农本草经》载:山药气味甘平无毒、除寒热邪气,长肌强阴,久服耳聪目明。《本草纲目》记述:山药可达肾泉、促脾胃、止泄痢、润皮毛。《中国药典》指出:山药能补脾胃、益肝肾,用于脾虚、腹泻、肺虚咳嗽、糖尿病、老年尿频尿遗、遗精、白带增多等症。
历史渊源
瑞昌山药历史悠久,据明代隆庆年间(1567年—1572年)的《瑞昌县志》记载,当时瑞昌山药就是本地主要物产之一,已有五百余年的种植历史。
据民间流传,瑞昌山药早在唐朝就成为了朝廷的贡品。相传,唐明皇为给杨贵妃美容,健身丰乳,搜觅天下灵丹妙药、山珍海味。朝中群臣绞尽脑汁、费尽心机,不遗余力纷纷到民间搜觅奇药妙方。时浔阳赤乌场的地方官得知瑞昌山药有滋阴益气、和胃健脾,润肤养颜、延年益寿之功效,便令速速选送数箱,写明烹调之法,报呈进贡。唐明皇、杨贵妃食用山药之后,肤色更加白里透红,容光青春焕发,精力充沛旺盛,龙心大悦,对瑞昌山药赞不绝口,赐其雅号“南参”。
1985年04月,中共瑞昌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山药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快速推进山药生产发展。
20世纪90年代,瑞昌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山药生产作为种植结构调整的重要出路,扩大山药种植面积。
20世纪90年代末,瑞昌市山药种植总面积达到近万亩。
2002年,经瑞昌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瑞昌市绿源山药产业开发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面负责全市发展瑞昌山药的各项事宜。
2003年,经农业部立项,由瑞昌市绿源山药产业开发中心实施瑞昌山药良种繁育项目,着力解决瑞昌山药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品种退化问题。
2004年,瑞昌市成功培育出瑞昌山药无病毒种苗,并投入实际生产中。 
生产情况
2010年,瑞昌山药保护面积2万亩,年产量2万吨,实现产值近3亿元,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2017年,瑞昌山药种植大户达75户,龙头加工企业2家,每年有10%的山药被加工成山药面、山药粉、山药片、山药酒等产品。
产品荣誉
2002年9月,瑞昌山药生产基地被授予“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蔬菜)基地”称号。 
2003年,瑞昌山药又被评为“江西省二十个优质品牌农产品”之一。 
2001—2003年,瑞昌山药先后被选送到上海、北京等地参加国内农产品、绿色食品展示展销会,获得了“二00二年江西优质农产品(北京、上海)展示展销暨农业招商引资洽谈会优秀参展产品奖”。 
2003年,“独一支”牌瑞昌山药获得A级绿色食品认证。 
2006年,瑞昌山药被评为“江西名牌”和“著名商标”。 
2007年,瑞昌山药被评“江西省名牌农产品”。同年,在南昌、上海举办的展销会上获“中国江西首届农业博览交易会畅销产品三等奖”、“江西第三届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畅销产品银奖”。 
2008年,瑞昌山药获得由商务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在江西南昌联合举办的“2008中国首届绿色食品博览会参展企业产品银奖”以及“江西省第四届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畅销产品奖”。 
2010年04月0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瑞昌山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7年,瑞昌山药在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上海和广东展销会上,均获得金奖;被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评为“2107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打赏
 
更多>同类特产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特产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  桂ICP备17006920号-2
美滋滋特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