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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马铃薯

   日期:2023-02-16     来源:美滋滋特产网    浏览:151    评论:0    
核心提示:呼兰马铃薯呼兰马铃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呼兰区处在黑龙江省第一、第二积温带,属于北温带大陆
2023-2-16 11-19-45
呼兰马铃薯
呼兰马铃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呼兰区处在黑龙江省第一、第二积温带,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4.0℃。全年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2661.4小时,≥10℃的有效积温2800℃,全年无霜期平均144天,适合马铃薯生长。呼兰马铃薯呈椭圆形,形态丰满,芽眼平浅,表皮光滑,黄皮、黄肉,商品性好。炖煮时,香味四溢,口感滑润香甜,风味独特;炝菜时,薯丝不易断裂,口感爽脆;油炸薯片、薯条时,色泽均匀、金黄,外观食欲感强。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呼兰马铃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呼兰马铃薯呈椭圆形,形态丰满,芽眼平浅,表皮光滑,黄皮、黄肉,商品性好。炖煮时,香味四溢,口感滑润香甜,风味独特;炝菜时,薯丝不易断裂,口感爽脆;油炸薯片、薯条时,色泽均匀、金黄,外观食欲感强,香酥可口,是方便食品加工的最好选料。
历史渊源
黑龙江省马铃薯栽培始于清末。
民国四年(1915年),《呼兰府志》就有关于马铃薯的记述,有近百年历史 。
1997年,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立马铃薯繁育基地。
2008年,哈尔滨市成立呼兰区马铃薯专业合作社。
生产情况
2013年,呼兰马铃薯的播种面积是9.5万亩。
2017年,呼兰马铃薯地域保护面积12.6万公顷。马铃薯生产面积7909公顷,年产马铃薯4.2万吨。
产品荣誉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呼兰马铃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1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地域范围。
1.2 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1.3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1.4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2.1 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2.2 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3.1 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3.2 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3.3 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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