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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大米

   日期:2022-04-18     来源:美滋滋特产网    浏览:259    评论:0    
核心提示:舒兰大米舒兰大米,吉林省舒兰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舒兰大米 是优质东北大米的一个分支,因产自吉林省舒兰市而闻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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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大米
舒兰大米,吉林省舒兰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舒兰大米” 是优质东北大米的一个分支,因产自吉林省舒兰市而闻名,主要品种有稻花香、长粒香、小町米等。舒兰市位于吉林省东北部,是“中国粳稻贡米之乡”吉林省吉林市的外县(市)之一。舒兰大米,米质半透明,色泽清白有光泽,米粒整齐均匀,舒兰大米粒型细长,蒸煮时即可嗅到浓郁的饭香味,入口后绵软柔糯,香味浓郁适口性强,饭粒表面有油光,冷后仍能保持良好口感。
2015年7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舒兰大米”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9年11月15日,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产品特点
外在感观特征:舒兰大米整精米率≥69%,米质半透明,色泽清白有光泽,米粒整齐均匀,舒兰大米粒型细长,籽粒长度为5毫米~5.5毫米,长、宽比1.5~2.0,蒸煮时即可嗅到浓郁的饭香味,入口后绵软柔糯,香浓郁适口性强,饭粒表面有油光,冷后仍能保持良好口感。
历史渊源
舒兰,满语“果实”之意,舒兰这个名字最早是一个驿站,在今舒兰市溪河镇北1.5公里,驿站设立在清康熙年间,并封为清王朝皇封的风水宝地。舒兰境内的鳇鱼、东珠、人参等贡品就是通过这条驿路一站一站地传送到京城的。清代康熙九年,康熙带领御林军经过此地,下令安营备膳,这时一阵清风带有米香味飘过来,皇帝命御厨品后献上,康熙品偿后龙心大悦:“此米真乃贡米也”。 清代封禁时,舒兰虽山高林密,物产富饶,却只能作为皇室贡品基地。尤其水稻的种植更是具有悠久的历史,并具有丰富的栽培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昔日的“皇封贡地”、“果实”故里成为名优稻米之乡。
生产情况
截至2014年,舒兰大米区域生长面积4.4万公顷,年产量38万吨。
产品荣誉
2015年7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舒兰大米”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9年11月15日,舒兰大米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舒兰大米协会申请使用舒兰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1.1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要保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1.2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1.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舒兰大米协会签定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2.1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舒兰大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2.2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2.3自觉接受登舒兰大米协会的监督检查;2.4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3.3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3、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5、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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