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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特产-陇南绿茶

   日期:2024-04-10     来源:美滋滋特产网    浏览:105    评论:0    
核心提示:文县特产-陇南绿茶陇南绿茶,甘肃省陇南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陇南绿茶地处陇南市的文县、武都和康县相接壤的三角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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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特产-陇南绿茶
陇南绿茶,甘肃省陇南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陇南绿茶地处陇南市的文县、武都和康县相接壤的三角地带,属北亚热带湿润与暖温带湿润过渡气候区,气温高、湿度大,光照充足,水资源丰富,有利于生产陇南绿茶。陇南绿茶原料采用单芽或一芽一、二叶,产品具有芽叶重实、内含丰富、高香耐泡等独特品质。
2016年11月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陇南绿茶”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陇南绿茶原料采用单芽或一芽一、二叶,产品具有芽叶重实、内含丰富、高香耐泡等独特品质。外形以扁形和卷曲形为主;扁形茶芽叶扁平,挺直光滑,呈翠绿色或黄绿色,汤色绿亮或黄绿明亮,栗香或嫩香、清香,滋味鲜爽浓醇,叶底黄绿成朵。卷曲形茶外形紧结卷曲,色泽绿润,汤色嫩绿明亮,香气高长,栗香或清香,个别有天然花香,滋味爽醇,叶底黄绿柔软。
陇南茶园以小叶群体种为主,由于产茶区纬度高、海拔高、环境清洁度高,决定了陇南茶园休养时间长、采摘轮次少,所产绿茶芽头重实、茶多酚含量高、香高耐泡。
历史渊源
陇南属中国江北茶区的北缘产地,是甘肃唯一的茶叶产区,早在两宋及明清时期就是茶马交易的重要地区,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至今还保留着20多株清道光年间(1782年—1850年)种植的茶树。
生产情况
2015年,陇南茶园总面积达到16.3万亩,已认证无公害茶叶基地4.62万亩,绿色食品基地3.93万亩,有机产品基地7948亩。全市茶叶总产量达到130.2万千克,总产值2.26亿元;其中名优茶产量达43.1万千克,产值9100万元。该市已建成茶叶加工营销企业58户,茶叶专业合作社80个,拥有茶叶加工机械1880台套,注册茶叶商标62件。
2018年底,该市茶叶面积达到17.4万亩,茶叶总产量1388吨,总产值2.5亿元,茶区群众茶产业收入达到2903元。培育茶叶加工营销一体化企业68家,发展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64个,培育加工营销大户887户。注册茶叶商标71件。
产品荣誉
2016年11月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陇南绿茶”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9年11月15日,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陇南绿茶入选“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陇南绿茶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
5、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使用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7、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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